
涉嫌在高等法院庭內拍照的女子唐琳玲,未有在限期前繳交保釋金,法庭發出拘捕令。她由警方押解到庭,並坐入犯人欄應訊。法官陳慶偉宣布押後至星期三(30日)再開庭,唐琳玲被扣留過夜。
涉法庭偷拍 保釋金逾期未付
本身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唐琳玲,旁聽一宗旺角佔領期間多人被控藐視法庭的案件時,涉嫌在庭上用手機拍攝。她原本獲准以5萬元保釋,但未有在72小時內繳交。警方曾經到她報稱的住址,惟未能聯絡她,法庭遂發出通緝令。
陳慶偉在庭上稱,唐琳玲沒有交出保釋金,以及沒有住在報述地址,要求唐琳玲作出回應。她未有再與法官舌戰,僅低聲地稱「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