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 10月13日,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於佔領區中慶祝18歲生日。相隔三年,他由囚車押往高等法院,聽取他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旺角佔領區清場一案的判詞。


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的黃之鋒在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多名旁聽人士在開庭前向犯人欄大叫「生日快樂」,並唱生日歌,另有市民拍手附和。21歲生日的黃之鋒大聲回應:「多謝!」
可能因本案罪成加監
他在8月時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判監6個月,現正服刑,在扣除假期後,原本有望於今年底獲釋,但因本案極可能會被加監。
本案涉及20名被告,當中包括黃之鋒等11人早前已認罪。法官陳慶偉頒下判詞,表示滿意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其餘9名不認罪的被告全部罪成。法庭押後聽取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