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去年9月29日參與港島區遊行,期間發生警民衝突,她原被控襲警,上周四(10日)開審時改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天(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據報道,裁判官鍾明新裁決指,警員莊的朗描述與片段不同,錄影顯示作供警員看到被告與警員跌倒期間,僅得10秒,根本不可能如莊所述,期間發生一連串動作,該警員曾伸手攔截及不斷後退,但片段並無此事,裁判官認為警員證供不可靠,拒絕信納。
法庭裁定作供警員兩次跌倒都屬意外,被告無意襲擊,其他相關舉動沒有阻差辦公,故裁定阻差辦公不成立,被告獲得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