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韓最高法院周四(29日)對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污受賄案進行終審,維持二審判決,判處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罰款130億韓圜,並追究犯罪所得的57.8億韓圜。
據報道,南韓當局於2018年4月起訴李明博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等16項罪名,他在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及罰款,李明博其後不服上訴,今年2月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17年及罰款,但其後獲准保釋。李明博於2008年2月25日至2013年2月24日擔任南韓總統。
南韓最高法院周四(29日)對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污受賄案進行終審,維持二審判決,判處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罰款130億韓圜,並追究犯罪所得的57.8億韓圜。
據報道,南韓當局於2018年4月起訴李明博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等16項罪名,他在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及罰款,李明博其後不服上訴,今年2月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17年及罰款,但其後獲准保釋。李明博於2008年2月25日至2013年2月24日擔任南韓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