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訊事務管理局在今年5月,裁定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一集節目污衊和侮辱警方的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港台之後決定停播該節目。港台節目製作工會與香港記者協會周三(19日)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決定。
據報道,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為通訊事務管理局。申請人要求法庭推翻通訊局的相關決定。申請人指,《頭條新聞》為諷刺性質節目,但通訊局誤將界定為個人意見節目,借此認為節目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申請人指,諷刺性質與個人意見節目不能套用相同節目原則。
而入稟狀指出,通訊局引用《電視節目守則》批評節目有可能鼓吹針對某社會群組的憎恨,並認為警方符合社會群組的定義。申請人質疑通訊局錯誤把警方定為社會群體,指出有關守則原意是保護弱勢社群免受歧視,而非為了禁止討論政治議題。
港台節目製作工會與記協的聯合聲明指,通訊局的裁決不止影響港台節目製作,更大幅縮窄香港媒體製作諷刺時弊節目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