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周庭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不認罪。案件周三(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據報道,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開審,預期需時6天,並在審訊最後一天,處理周庭求情及判刑。而由於案件牽涉人數較多,因為疫情原因,建議押後至11月23至26日、30日及12月1日再審。裁判官亦繼續批准三人繼續保釋,並將警署報到次數由每周兩次減為一次。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周庭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不認罪。案件周三(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據報道,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開審,預期需時6天,並在審訊最後一天,處理周庭求情及判刑。而由於案件牽涉人數較多,因為疫情原因,建議押後至11月23至26日、30日及12月1日再審。裁判官亦繼續批准三人繼續保釋,並將警署報到次數由每周兩次減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