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去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後,在旺角發生警民衝突中,被控使用俗稱「大聲公」的揚聲器襲擊警司及敲擊警員盾牌,兩項襲警罪成,在4月被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律政司周一(13日)表示取得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並在上周四(9日)正式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罰。
律政司非首次提出覆核刑罰,早前提出冀改判監禁,被裁判官駁回。區諾軒被控於去年7月8日零時半,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違反《警隊條例》第63條。
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去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後,在旺角發生警民衝突中,被控使用俗稱「大聲公」的揚聲器襲擊警司及敲擊警員盾牌,兩項襲警罪成,在4月被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律政司周一(13日)表示取得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並在上周四(9日)正式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罰。
律政司非首次提出覆核刑罰,早前提出冀改判監禁,被裁判官駁回。區諾軒被控於去年7月8日零時半,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違反《警隊條例》第6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