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周四(9日)三讀通過將法定產假延長14周的條例草案。多名在席的建制及民主派議員支持延長法定產假,草案以54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
草案將現時10周的產假,增至14周,新增4周的產假薪酬支出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為8萬元。同時亦建議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懷孕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女性僱員,都可獲得產假。
另外,民建聯的鄭泳舜 以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名義,提出將調整產假薪酬上限由政府「先訂立後審議」,改為要在立法會「先審議後訂立」的修正案,未能獲得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過半數分組通過,修正案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