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去年6月爆發反修例運動,有網民對警員「起底」,一名女設計師在社交網站轉貼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違反法院臨時禁制令,周三(17日)在高等法院判監28天、緩刑1年,以及須支付 3 萬元訟費。
據報道,39歲女被告陳靄柔承認在網上非法披露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律政司要求女被告即時監禁。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指,女被告誠懇道歉,從一開始被警方調查時已充分合作,並表示如知道禁制令生效,便不會發布相關訊息,考慮到被告的良好品格,適時認罪,並深感後悔等求情因素,判監28日,緩刑一年。
律政司要求被告支付懲罰性訟費,訟費涉及近 36 萬元;法官則指答辯人為自由工作者,月入僅數千元,積蓄亦只有 4 萬元,考慮其經濟狀況,故最終判她只須支付 3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