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歌法》周三(3日)繼續審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早前已提出30小時恢復二讀,預計明天完成三讀表決。梁君彥指早前二讀預留8小時辯論,被點人數等延長至花了14小時,所以將本來預留16小時的全委會審議階段下調至10小時,三讀辯論維持6小時,他呼籲議員善用時間。
人民力量的陳志全批評梁君彥將全體委員會審議時間壓縮,他提出了16條修正案,現時全委會只有10小時,他最多只有3至4次發言機會,質疑認真討論修正案都沒有空間。梁君彥表示,他聽陳志全指兩星期時間,才決定批出30小時。陳志全反指,他只是估計梁會批出最多約兩星期時間。
據了解,陳志全提出的修正案,包括:不得將宗教儀式列為附表三要唱國歌的場合,加入介紹國歌作詞人及作曲人的死因等。他又指即使修正案不獲通過,亦希望政府限制自己的權力,先諮詢再修訂須奏唱國歌場合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