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日前先後公開點名批評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濫用權力,中聯辦日前更「釋法」,指港澳辦及中聯辦不屬於《基本法》第22條提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民主派周一(20日)召開記者會回應事件,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批評,政府及建制派為迎合「兩辦」而「跪低」,形容似釋法形式扭曲《基本法》。
據報道,陳淑莊指出,事件猶如「西環治港」變為「北京治港」,只是中聯辦官員未正式進駐政府總部。她指,政府若不清楚交代中聯辦的身份,以及是否需要遵守香港法律,一國兩制是蕩然無存。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引述港澳辦20年前的新聞稿,指中聯辦前身新華社的角色和職責,不包括監督特區政府,而根據《基本法》起草會議紀錄亦指,中聯辦的前身,即新華社是中央屬下駐港機構,以同一邏輯,中聯辦是中央政府轄下機構及部門,是必然受制於《基本法》22條。楊岳橋質疑,若20多年錯誤理解法例,行政會議成員現時才指證,是政府的共犯,這是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