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員被控在龍和道清場時毆打社工曾健超,當中5名警員罪成,他們向終審法院上訴被拒絕。
5名上訴人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關嘉豪及陳少丹,他們早前已服刑完畢。
據報道,上訴方指出,原審法官在處理涉案的新聞片段可否納入呈堂證據時,採納錯誤測試標準,亦未有傳召拍攝用作呈堂片段的攝影師作供,令辯方無法作出盤問,又指影片缺乏連續性;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原審法官聽了許多證供,決定有關影片是否可以呈堂,上訴方的說法是斷章取義,拒絕批出上訴許可,稍後頒布書面判詞。